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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許博堯 - 教導處 | 2024-05-14 | 點閱數: 147

一、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第 2 項:「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,並公告周知;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依前項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,並公告周知。」

 

檢附 臺南市南化區西埔國民小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